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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级成教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的通知


[发布时间:2020-05-26 17:37  编辑:admin]
 
关于做好2016级成教新生入学各项工作的通知
 
各成教合作办学单位:
2016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已告结束。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新生入学等各项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
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,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杜绝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。为此,应引起各成教合作办学单位(以下简称办学单位)的高度重视。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报到时,应认真核查本人身份及其信息是否与报名时的电子文档信息(由成招办提供)相一致,专升本学生是否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以及其真实性(用考生本人手机在学信网上注册并打印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)。如发现冒名顶替及其他严重违纪舞弊的情况,应及时向我院学籍管理部门(成教教务办)报告,在查实的基础上将严肃处理。
二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和建档管理工作
新生入学信息登记是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。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时,应组织学生认真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信息登记表》和《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》,根据入学资格复查情况,核实学生信息。学生信息如有需要更正的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办学单位提出更正报告报我院审查,我院将根据有关政策在学籍注册后予以办理。
在做好学生信息登记的同时,应为每位在校生建立学习档案。档案材料包括:录取通知书原件(原件存根联发给学生)、《湖北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登记表》、身份证复印件,对于专升本学生,还应包括专科毕业证复印件、(专科)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(复印件)。以及后期形成的学生成绩单、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》、获奖、学位授予(本科生)材料等。
三、认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申报工作
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》(教学厅函【2014】11号),我院新近推出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对新生学籍注册实行分类管理做出了明确解释,对注册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,它对于规范招生行为,强化办学管理有着重要意义。具体事项见《关于做好2016级成教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》以及配套附件材料(QQ工作群)。
各办学单位对于所管辖的学生必须做到直接而全面的管理(包括从入学报到、缴费、教学过程直至毕业),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管。
各办学单位应明确告知学生本人所在的教学站点,建立交流渠道。应保障学生各项信息的清晰、真实准确,尤其是学生联系方式(电话、QQ等)应保持畅通,便于沟通、核查。
四、认真做好新生学费收缴工作
各办学单位应严格按照(不突破)联合办学协议规定的费用标准(已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)向学生收取学费,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标准收费,以及另立名目收取学生费用,不得强制性跨年度收费。
各办学单位应按照办学协议如期足额地向我校缴纳办学管理费,具体办法见2013年元月修订的《武汉科技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站(点)学费管理规定》。2016级新生第一年的管理费应在新生学籍注册前一次性缴清,并由各办学单位附上学生交费明细。对于未能履行缴费职责的办学单位,我院将停止办理学生学籍注册,因学生个人原因欠缴费用,将无法取得正常学籍。在办学过程中,如发生学籍异动情况(退学、转学等),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,以便调整费用和学籍状况,未能及时办理,将按相关规定如常缴费。
五、认真做好新生教学安排工作
各办学单位在新生入学后,应按照我校制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培养方案认真组织教学。为了适应人才培养的需要,如对教学计划做适当调整,应提交调整方案,经我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。
要认真做好小专业(人数少,无法开班)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,尽可能劝其调整专业,如学生本人坚持原专业,办学单位应妥善做好教学安排,并得到学生具有依据的认可,避免产生纠纷。
学校正在筹建的成人教育远程教学信息化平台计划在2016年上半年上线,届时,2016级主要的公共课程和部分专业的核心课程将批次纳入平台教学,并逐步实行统考,此举旨在强化办学过程的管理。具体工作的推进将择时通报。
六、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,各办学单位应指定专人(报我院备案)做好与我院各项具体工作的对接,包括学籍管理、教学教务管理(教学运行、考务、成绩、学位申报及相关考试等)、归档、费用管理等。这些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、办事程序,及时与我院对口管理人员保持业务联系,以便工作正常开展。我院将视各办学单位的需求,对各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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